鄭月明代表:建議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
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是環保治理的重要原則。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聯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鄭月明就《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提出建議。
他介紹,2020年6月,國家生態環境部重新修訂了《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全面推行差異化減排措施,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持續開展績效分級。A級和引領企業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B級及以下企業和非引領企業,減排力度不低于指南要求。按照指南要求:“未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可由各省(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自行制定統一的績效分級標準,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
但實際上,各地基本是按照國家分級標準在執行,一些重點行業未能納入績效分級體系。鄭月明舉例說,指南中規定重點行業——“石油化學工業”指的是以石油餾分、天然氣為原料,生產有機化學品、合成樹脂、合成橡膠等的工業企業。有機化學品主要為烯烴、芳烴、乙二醇、苯酚、丙酮;合成樹脂主要為聚乙烯、聚丙烯等。事實上,我國烯烴生產除了指南中提到的石腦油、天然氣制烯烴工藝外,還有另外兩種重要路徑:一是甲醇制烯烴(MTO),二是丙烷脫氫制烯烴(PDH)。2020年我國甲醇制烯烴(MTO)產能為1632萬噸,在三種烯烴生產路線中占比達31%,該工藝路線烯烴及烯烴衍生物產品規模達數千億元。
鄭月明指出,采用MTO工藝生產烯烴并進行深加工的企業,其性質與石油化工類似;投資強度與石油化工相當;下游產品與石油化工大多數是一樣的,應該列入重點行業或者參照石油化工行業進行績效分級。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中,對MTO企業一律實施限(減)產是不合理的。
為此,他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對重點行業適用范圍和績效分級標準進一步梳理,將重點行業尤其是新興產業(如MTO等)納入績效分級體系;加強對省(市)制定績效分級標準的指導,使分級體系更加科學合理,使重點行業和企業“有類可歸”、“有規可依”;對重點企業減排實施動態監測,給予排放達標尤其是超低排放的工業企業、國家認定的“綠色工廠”企業更寬松的環保政策。